在我以前咨询的过程当中,有时会碰见一些当事人,解决事情时没有想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有的在事情发生后,比较极端,容易犯错。比如催债、催账的,会把借款人或者欠款人堵在家里或者找其父母亲朋要债,这些是不可取的,这些甚至会让矛盾激化,产生其他不利的后果,正常协商可以,不能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本来有理的事情,最终因为没有把握尺寸,没有正常法律途径维权,使得双方都有情绪,导致问题激化。当然现在的老赖的确有,但是还是要相信法律,相信代理人,会给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出现。
很多当事人会问,对方没钱,官司赢了起什么作用?
这个问题一直是困扰很多人的,这里需要解释下:至少案件需要一个胜诉的判决,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解决问题,被告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可以执行,等被告可以执行的财产就可以执行。“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进城务工人员,新产业工人,也会碰到老板、工头、劳务公司、甲方等不给工钱,也有些人没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会导致一些悲剧或者不稳定的事情发生,有时会扰乱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其实解决的途径可以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解决或者找仲裁,再或者找法院解决,当然术业有专攻,最好有代理人的参与,对胜诉有个保障。
正常的法律途径维权,不仅是目前社会需要的,也应该是每个人心中的最初始的想法,珍惜每一份信任,忠于每一次的委托。
民法典的颁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熟悉法律,正常途径维权,相信社会正能量,问题或者事情总会有个不错的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