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知返,法亦有情:一名帮信罪当事人的救赎之路

2026年7月14日

2025年深秋,我作为辩护律师接手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子。当事人小陈,22岁,刚从一所普通高校毕业,本该是踌躇满志的年纪,却因一念之差,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了他人使用,成为了电信诈骗链条上的一环。

案情并不复杂。小陈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对方声称只需提供个人银行卡“走账”,每天就能获得几百元的报酬。初入社会的他,没有抵挡住这种轻松赚钱的诱惑。短短两周内,他名下的几张银行卡流水高达数百万元,其中经查实涉及诈骗资金数十万元。直到银行账户被冻结、警察上门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近年来在互联网犯罪生态中愈发常见的罪名。它打击的是那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帮助的行为。现实中,许多像小陈这样的年轻人,对出借银行卡的法律后果缺乏清醒认知,稀里糊涂地沦为犯罪帮凶。

接手案件后,我没有被表面的犯罪事实吓退。法律虽然威严,但从不排斥温度。我仔细梳理了小陈的成长经历——家境贫寒,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更重要的是,他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这些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为辩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庭审那天,小陈站在被告席上,声音颤抖地做着最后陈述:“我因为贪心和无知犯了罪,辜负了父母的期望,也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但我还年轻,我想用余生去弥补过错,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终,法庭综合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宣判后,小陈红着眼眶向我深深鞠了一躬。那一刻,我感受到法律教育挽救功能的真正实现——惩罚不是终点,让迷失者找回方向才是司法更大的善意。

这起案件让我对帮信罪有了更深的思考。近年来,此类犯罪呈高发态势,大量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被裹挟其中。据统计,在一些地区,帮信罪已成为继危险驾驶罪之后的第二大起诉罪名。这背后折射出的是部分群体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能力不足的社会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司法机关并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在办案过程中,我看到了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的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量各类从宽情节,避免过度惩罚;社区矫正机构也为像小陈这样的缓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真正回归社会。

法律是严肃的,它划定了行为的红线;法律又是有情的,它为悔过者留出了转身的空间。小陈的故事只是万千帮信案件中的一个缩影。如今的他,找到了一份快递员的工作,每月按时报到接受社区矫正,还主动在朋友圈转发反诈宣传信息。他说,要用自己的教训警醒更多人,莫因小利误入歧途。

处罚一个人不是最终目的,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群人,才是法治的更高追求。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大背景下,帮信罪的治理需要惩罚与教育并重、打击与预防结合。只有让更多人明白“帮助”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才能从源头上斩断网络黑灰产的犯罪链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迷途知返,善莫大焉。愿每一个年轻人都能守住法律底线,也愿法律制度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继续以宽严相济的智慧,给那些真心悔过的人点亮一盏回归的灯。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温度所在。(本文由AI助手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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