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110

首页 > 搜索

搜索输入关键字查找需要的内容(多个关键字可用空格分开)

搜索【师】的结果
以有温度的司法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1-11() 来源:网易网 作者:重庆日报 阅读:93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发布,市检察院同日发布一批体现《意见》精神的典型案例,安格公司侵犯博腾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名列其中。检方在办理该案中,没有一诉了之,而是对安格公司及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并通过释法说理,让两家公司主动放弃后续的民事“诉讼战”,避免判了一个案子、垮了两个企业。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将家庭教育令纳入刑法“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范畴
发布时间:2022-01-11()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新浪财经 阅读:80
近年来,侵犯未成人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的里程碑。”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颖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具体规定如何实施,需要通过制定实施细则来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例之「保险诈骗罪」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百家号 作者:微法说法 阅读: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诈骗还是民事欺诈行为,不能仅看损害后果!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百家号 作者:蓝秦刑辩团孙守恒 阅读:146
诈骗行为实践中多表现为: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等。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丨赠与合同撤销制度中的疑难问题及裁判规则详解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百家号 作者:视听凉都 阅读:149
尽管原《民法通则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但赠与合同作为一种诺成合同,理论与实务界基本形成共识。鉴于赠与行为的无偿性,对于承受不利益的赠与人,法律倡导其对自己的赠与行为应当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理性决策,故此,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反悔,即赋予赠与人对于已经成立的赠与合同享有任意撤销权。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法律知识宣讲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百家号 作者:身边24小时 阅读:89
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该规定虽然只有六个条文,但内容却极其丰富,真正从制度层面解决了长久以来股东权益保障领域没有专门规定的问题。具体来说,该规定有以下几个亮点。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再次完善,有4种遗产子女不能继承,独生子女要注意了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百家号 作者:秋月财经 阅读:157
遗产继承一直是很多老人关注的问题,当然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但对于有多个子女的家庭来说,如何分配财产,让很多人都感到头疼。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给予人们更有利的赔偿选择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百家号 作者:潇湘晨报 阅读:125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对损害人格权相关的精神损害赔偿作了明确规定:当违约行为给受损害方造成实际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允许受损害方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为受害人提供了不同救济渠道的选择,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如何执
发布时间:2021-12-14() 来源:百家号 作者:视听凉都 阅读:148
民法典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如何执行。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经申请人签字或者院长批准后,可以终止本次执行。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婚姻解体,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改姓问题,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12-14() 来源:百家号 作者:花草农家苑 阅读:163
夫妻感情破裂,或者婚内出轨等等原因导致婚姻解体,夫妻双方不想再继续了,可以一拍两散,可是对于孩子来说无疑就是最难解决的问题,离婚需要面临着孩子由谁抚养、如何探视、能否改姓等问题。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百家号 作者:让时光记下纯真 阅读:132
《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以“典籍”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是一部与14亿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典,几乎涵盖了从出生到读书,到工作,到买房买车,到生儿育女,到分家析产,到安享晚年的所有事情,从出生到读书,到工作,买车,到生儿育女,到分家,到安享晚年的所有事情,在这方面,我们都会学到很多知识。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刑法修正案之犯罪主体的年龄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百家号 作者:一起考江苏事业单位 阅读:105
众所周知,近年来未成年人有犯罪行为越来越多,犯罪年龄越来越低的倾向,并且很多案例中,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尤为恶劣。因此,在《刑法》第十七条中第二款之后增加了一款内容,具体一起看一下。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居住权3个法律要点
发布时间:2021-11-30() 来源:百家号 作者:视听凉都 阅读:104
居住权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所设立的一种享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其除了包含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对于房屋居住的权利”之外,其在设立和使用中还存在诸多额外的限制。因此,正确理解“居住权”的内涵和外延,准确把握其特色,对于恰如其分地发挥此种新增用益物权的作用,妥善解决百姓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难题,非常具有必要性。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话说民法典|“订金”和“定金”别再弄混了
发布时间:2021-11-30() 来源:百家号 作者:让时光记下纯真 阅读:107
在实务中,常有当事人对“订金”和“定金”分不清楚。“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等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经天地律所动态】甘肃经天地律事务所召开律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11-27() 来源: 作者: 阅读:0
 
破产程序中劳动债权的利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1-11-23() 来源:百家号 作者:zilvqihang123456 阅读:96
破产企业劳动债权的清偿问题,一直是各国破产法与相关立法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劳动债权的保障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弘扬公平正义理念、 保持良好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国已经普遍构建了较为成熟的由民法、破产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各部门法相互配合、体系化的劳动债权优先保障制度,对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具有借鉴意义。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劳动债权破产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3() 来源:百家号 作者:zilvqihang123456 阅读:99
企业破产中的职工债权即是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①]”由于职工债权的特殊性质,各国法律对于职工债权都有不同程度的优先保护,我国的企业破产方面的法律虽制定较晚,但是也对职工债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不会告诉你的5条法律知识,能帮你剩下一大笔钱!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百家号 作者:京律鸣 阅读:157
普法知识很多,普法视频也很多,但其实还有很多“隐藏”的法律知识,来看看这些老律的经验之谈,这些忠告,或许很少有人会告诉你,需要自己摸索。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打工人必知的法律常识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百家号 作者:法制视界 阅读:120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人上人”,作为打工人,应该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尤其是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不被不良商家欺负,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常识|离婚官司财产分割原则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09() 来源:百家号 作者:天津滨新 阅读:136
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经天地律师甘肃经天地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甘肃律师事务所兰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931-8426909

电子邮箱:gansujtdlawyer@163.com

办公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加莱国际写字楼四楼

Copyrights ©  版权所有: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陇ICP备05001284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1522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1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