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110

Business areas业务领域

2008版《法律服务便民手册》

来源: | 作者: | 2017年4月27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一、怎样聘请律师?
  (一)您什么时候需要聘请律师?
  ——当您需要处分您的某项权利时;
  ——当您的某项权利受到侵害时;
  ——当您的某项法律事务需要解决时;
  您聘请的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将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协助。
  (二)您怎样订立委托合同和授权委托书?
  当您经过选择,确定选择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后,您可以走访本所,本所值班律师会接待您。
  当您决定委托本所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时,您应当与本所签订《相关事项和法律风险告知书》和《委托代理合同》(民事案件使用)或《委托协议》(刑事案件使用);您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您与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
  在订立相关合同的同时,您还应当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主要包括具体的委托事项、律师的代理权限等内容。
  (三)您如何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您向律师事务所支付相关费用后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收据。该费用一般包括:
  ——律师服务费,按合同约定额支付。
  ——律师承办业务开支,包括为您提供该项服务时可能发生的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律师赴外省市办理该项法律服务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四)律师费的计费方法有哪些?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计件、按标的金额比例、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等三种。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律师可以为委托人提供哪些服务?
  (一)律师刑事辩护和刑事案件代理业务
  1.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范围
  ——接受公诉案件被告人或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或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辩护人。
  ——接受公诉案件受害人的委托,担任受害人的代理人。
  ——接受自诉案件原告人的委托,担任原告的代理人。
  ——接受申诉案件申诉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
  2.律师担任刑事被告的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律师担任刑事被告的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在什么时候可以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
  ——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自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其家属有权随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二)律师的民事、行政诉讼代理业务
  1.您什么时候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民事诉讼?
  ——当您与他人发生的争议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您作为该案的原告或被告时。
  ——当您与他人的争议已经发生,您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
  ——当您接到有关政府及其执法机构向您作出行政处罚时。
  ——当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您的申请应当作出决定,而不作为,不作出决定或决定违法时。
  2.律师接受您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在您的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代理您参加诉讼活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3.律师代理权限有哪几种?
  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全权代理两种,各自的代理权限范围有所不同。
  (1)一般代理
  指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等。律师的代理权限是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因而不需要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特别授权。
  (2)全权代理(特别授权代理)
  指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如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等。
  4.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权是什么?
  律师参加行政诉讼是指律师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诉讼,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委托人的授权,以及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行政诉讼,一般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干涉;
  (2)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以及有关证据材料的权利;
  (3)向委托人、行政案件其他当事人以及知情人员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4)代理当事人出庭,参与法庭诉讼活动。
  (三)律师的非诉讼业务
  1.律师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法人、公民委托律师,代办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办理虽有争议但不经诉讼程序解决的非诉讼事件。
  三、律师与委托人接触中的职业操守
  律师是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以对社会和公众承担的使命和责任,诚实信用,廉洁自律,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过程中及接受委托后,在与当事人的接触中,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为:
  ——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作虚假的承诺。
  ——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服务和帮助。
  ——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
  ——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利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
  ——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的活动。
  ——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但办结委托事项后除外。
  ——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应当合理开支费用。
  四、律师的法律援助
  1.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在国家设定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
  2.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
  ——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
  ——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律师辩护的。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
  3.法律援助的范围: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案件。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4.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具备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通过向甘肃省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提供法律援助。
  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电话:0931-496020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新闻出版大厦九楼
  邮编:730030

上篇:

下篇:

来源() 作者() 阅读()
标签
相关内容

联系电话:0931-8426909

电子邮箱:gansujtdlawyer@163.com

办公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加莱国际写字楼四楼

Copyrights ©  版权所有: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陇ICP备05001284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1522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1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