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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与甘肃仁龙司法物证鉴定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来源: | 作者: | 2008年9月2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经天地律师事务所为满足广大客户要求提供深入细致的法律服务需求,尤其是许多当事人委托本所全权申请处理包括司法鉴定在内的法律服务事宜,本所围绕以客户为本的原则,在现行有效法律的框架下,与甘肃仁龙司法物证鉴定所进行战略合作,搭建起一个更加富有效率的法律服务平台,以满足法律服务市场的多元化、便捷化需求。

  甘肃仁龙司法物证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号:620106009)(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所)是经甘肃省司法厅依法核准登记的司法物证技术鉴定机构。

  本所与司法鉴定所的合作,是将产生三赢的局面:首先,当事人不但节省了诉讼成本以及其他成本,而且享受了高效,方便,快捷的增值法律服务,还避免了耗时耗财的烦恼;其次,本所为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所搭建了一个法律服务平台,深化了律师业务法律服务的内容,拓宽和延伸了律师法律服务的领域,同时,司法鉴定所也实现了自己的服务宗旨。

  惟有源头活水来,合作是发展繁荣的活水,法律服务市场如此,法治环境建设如此,构建和谐社会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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