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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上,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

来源:俊才goodjob | 作者:俊才goodjob | 2019年11月19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一、试用期的时长

现在很多公司劳动合同签一年,但试用期却是三个月,这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如:你在公司中是文员,该岗位的最低工资是3000元,那么你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3000元的80%,就是2400元。

三、试用期是否要买社保?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部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不论是否在试用期,也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四、公司一直不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每月应支付2倍工资,超过一年没签的,便视为无限期合同,同时公司应赔偿员工11个月的2倍工资。

五、加班费的计算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超出规定时间的都算加班时间。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同时: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且企业不能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辞退员工!

六、带薪年假的问题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带薪年假;10年—20年,10天带薪年假;20年以上,15天带薪年假;法定休假,休息日不计入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如果劳动者该年尚有年假未休的,不用清零!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在次年补休或者要求单位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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