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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让座:市场经济下法律与道德的交锋

来源:鲁网资讯 | 作者:鲁网资讯 | 2019年5月7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编者在天津南开区求学,坐公交车时就会发现在天津公交车上基本一半是白发老人。编者每次都给他们让座,爷爷奶奶们也都很客气。但是,在网上有很多关于公交车让座的视频,而且爆火的往往是老年人倚老卖老,非要别人给他让座的。这就值得我们思考了,让座不应该是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吗?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法律与道德应相互渗 透,即 法 中 有 德,将 道 德 建 设 融 入 法 制 建 设中,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德治,同时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当道德自行调节能力达 到 一 定 上 限 时,利 用 法 律 调 节,促 进 社 会 稳定。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辅相成。

道德是法律得以实施的重要基石,为法律的严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同时,法的实行,也对法的运作起到充分的保障作用,在法的严格执行下,更能使人们的行为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使国民风气象良好的方向不断发展。法治与德治就犹如车之两轮、鹰之双翼,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需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

政府对于 救 助 者 对 救 助 行 为 后 果 的 顾 虑,在2017年3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民 法 总则》,其中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 为 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例全面保障了救助者的权益,减轻了人们的扶救顾虑,从而推进乐于助人的道德风气的传播。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也普遍加快,但是一系列关于公交让座的报道却引发了人们的思考。一些人认为公交上让不让座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强制让座就是一种道德的绑架。

尊老爱幼、礼让谦恭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公交车让座是给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让座是一种我们应该遵循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予以发扬。

但是道德和法律毕竟是两个层面并且有时候会存在冲突的东西,将公交让座问题立法并赋予营运人员拒载拒绝让座者的权力显然是存在问题的。

我国当前正处于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法治社会需要美德,但是更需要法律。

不能强制要求他人让渡自己的合法权利,要尊重他人的自由选择权。

动辄就将公交让座问题上升到道德的高度,其实对于法治的建设是十分不利的。

梁治平先生曾说: “过分地强调道德的重要性,而把它变得如同法律一样威严,不可侵犯,其结果是取消了道德,磨灭了人们的道德意识,把所谓德行变得徒具虚名。”

道德绑架着实无益于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相反,可能助长人们漠视法律的心理。这对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是极为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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