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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常识,每个人都必须知道!

来源:广州成说律师事务所 | 作者:广州成说律师事务所 | 2019年7月23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最基础实用的法律常识

1.一定要有好朋友是律师。医生、律师应当作为朋友圈中两个最起码的专业人士。现在网络发达,一些专业知识网上都能搜到,但是像医生、律师这样必须学习四五年再加实践三四年才能胜任的专业,行外人处理只能是似是而非甚至南辕北辙,有专业人士指点才不致于因自以为是而走了弯路。

2. 现在智能手机都有录音功能,一些重要的电话(如钱款交易、责任区分、涉法问题),接打电话的同时按下录音键进行录音,并将录音音频及时进行备份。同理,重要短信、微信记录也应进行保存,必要时及时进行公证。

3. 借钱的时候最好都要打借条(丑话说在前头比事后纠纷好),所借钱款最好银行转账,不要现金交付,并保存好银行转账凭单。

4. 非至亲至友尽量不要提供担保,实在需要担保尽量写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而不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身份证复印件在重要信息处应手写加注:“此复印件仅用于×××”,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

6.签署合同对其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一定要仔细查看,最好请专业人士把关审查,防止因合同疏忽而导致自己损失。

7.遇到执法部门执法,你有权要求查验相关证件,如果没有提供相关证件,你有权拒绝接受且视情况选择报警处理。交警部门中的协警不具有执法权。执法部门罚款一般不得当场收取,只能由违法行为人前往指定地点缴纳。但是20元以下罚款或者治安处罚50元以下且当事人无异议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的必须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收据,否则可以直接拒绝接受罚款。

8.遇到权益受侵害的一般处理程序:

(1)属于民事案件范围:收集保全证据——委托或咨询专业人士——双方调解——(调解不成)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执行。

(2)属于刑事案件范围:报案——公安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如果公安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责任,符合自诉案件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案件也要尽早委托律师,方能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3)属于行政案件范围:收集保全证据——委托或咨询专业人士——属于复议前置的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结果)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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