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某天周末,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小明在自己住的小区内的小花园里玩耍。不一会儿,邻居王大妈牵着自己的爱犬也来到了小花园里。王大妈十分喜欢自己的爱犬,一会儿对自己的爱犬说,儿子真乖。一会儿又让自己的爱犬在小花园里乱跑。
谁也没想到,王大妈一贯温顺的爱犬今天不知道遇到了什么事情。在跑到小明身边时,对着小明裸露的大腿就是一口。顿时,小明的大腿鲜血直流。
面对这种情况,小明该找谁赔偿呢?
对此,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
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看,如下:
1、《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因此,王大妈的狗咬伤小明,王大妈应当赔偿小明。如果小明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王大妈的赔偿金额。即被狗咬伤,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如果是因为被咬伤的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小明被狗咬伤的,可以找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找王大妈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王大妈即使没有错,也应赔偿。只是王大妈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讨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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