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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大讲堂——农村土地确权法律规定、流程及纠纷处理原则

来源:沈玉潮律师 | 作者:沈玉潮律师 | 2019年8月27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最近,有很多人咨询小编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并且土地是否确权与征收补偿也有一定的关系,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农村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流程。

基本定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具体来说,土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力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

确权机关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因此,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于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有确定权,也即为确权机关。同时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基本流程

1、入户调查。测绘公司对乡镇人员、村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表格填写培训,村组工作人员填写表格,村组人员、乡镇人员、测绘公司技术人员分别审核填写完成的表格。

2、影像图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当地农业部门与测绘单位一同到省农业厅领取作业区电子版影像数据、国土提供的行政区界线数据(行政区界线最低到村一级),测绘公司技术人员制作工作底图。

3、地块指认。镇街及村组工作人员逐户逐地块在工作底图上指认小地块,测绘公司在小地块中填写相对应的农户信息,编写地块编码。

4、一轮公示。村组工作人员将入户调查阶段所填表格及地块指认完成的工作底图张贴在村组公示栏内,通知农户前来确认图表信息是否正确属实。

【1】对于存在错误的,统一上报村组,联系技术人员统一修改,修改后再次确认。

【2】公示期间农户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相关人员在这两张表要签字的地方,签字和按指纹。

【3】公示完成后技术员开始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该表格必须在二轮公示之前完成相应的填写工作。

【4】村组一轮公示完成后,技术员要对收上来的草图进行严格验收。

5、基础数据录入、内业抠图。

6、数据匹配、导入系统、二轮公示图制作及打印、申报表打印

7、二轮公示。

【1】农户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在公示图及申报表相应位置签字按手印,同时签署《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对于存在错误的,统一上报村组,联系技术人员统一修改,修改后再次确认。

【2】将每户一张或多张的《承包地块调查表》交给农户确认信息并完善本地块指界人,调查员和审核人分别由技术员和包村干部填写。

8、修改错误数据,提单打证。测绘公司参照二轮公示完成的资料,对村组内错误数据进行核实修改,技术员将正确的数据汇交,提单打印经营权证书。

9、颁发证书

【1】打印好的证书,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统一下发的到乡镇相关部门,村民集中到乡镇办理领证手续。

【2】领取证书前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户主声明书、委托书、确认承包地块示意图,上述资料填写完成后,在证书领取花名册上签字领取证书。

10、归档管理

常见纠纷的处理原则

1、已被征用土地的确权登记

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且已得到相应补偿的情况。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2、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而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3、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土地,不予确权

对于未经依法批准,农民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

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以上即为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内容,村民在进行土地确权时应当注意,要及时进行土地确权,不要错过时间。同时,在确权时要注意,确定确权土地的位置、面积,不要少确认,使自己的权益受损。总之,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农民拿到可以拿到土地的确权证明,如何今后进行征地拆迁,则此确权证明即是得到征地补偿款的基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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