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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不得,《民法典》教你理直气壮地讨薪

来源:百家号 | 作者:阿华的农村生活 | 2021年10月19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农民工欠薪”这个话题是近几年比较热门的话题。据悉,建筑领域是出现欠薪案件较多的地方,项目前期农民工大多都能顺利拿到工资,但随着项目进入到尾声,农民工想要结清工资,却会遇到老板各种理由的拖欠。

原本辛苦工作一年是希望自己能够将赚到钱足额拿到手,但若是遇到这种欠薪老板该怎么办呢?

遇到这种问题,法律则是有力的“靠山”。

媒体揭露了农民工欠薪案件背后的“尾款怪象”,十分值得关注!据悉,在欠薪案件多发的建筑领域,农民工大多都能顺利拿到工钱,但工程项目一旦进入尾声或竣工,他们想要领到尾款,却会遇到老板的各种拖延理由,逐渐演变成“挤一点要一点”的情况……

注意了,近年来我国在农民工工资清欠治理工作上不断加码,法律和文件条例的保障也做得十分到位,想拖欠的老板们一个个都坐不住了。

首先,《民法典》第807条中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就是说,《民法典》明确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有助于解决欠薪问题!而且,其他关于合同、人格方面的法律也有很强的保护效果。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而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1条:“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第12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虽然,法律对欠薪有一定的规定,但在法律面前也是讲究证据的。所以,在意识到会有欠薪的可能时一定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类似的新规解释都在《民法典》中,除了以上内容,新版《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了许多跟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比如:

1、遛狗不拴绳导致狗咬人的,狗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2、明确规定的禁养犬伤人的,无论伤者是否逗狗,狗主人全责。

3、流浪狗伤人的,原主人承担侵权责任,找不到原主人的,长期投食的人将被视作实际喂养人,承担侵权责任。

4、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或者充游戏币,平台必须退回。

5、申请协议离婚的,将设置30天冷静期,反悔后可不离婚。

6、物业在电梯里投广告,所得收益归属全体业主,物业无权私自挪用。

7、高空抛物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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