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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的法律小常识,你需要知道

来源:法制视界 | 作者:法制视界 | 2021年4月20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一、民法典和司法实践中,没有“净身出户”这个操作,但是在协议离婚时,或者在“婚内财产约定”中可以做到;

二、如果争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在诉讼离婚中,大多情况下会判给一人一个;

三、如果要想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通过诉讼离婚判决比较困难,调解可以做到;

四、如果对方家暴,受害者的取证能力是很有限的,很多证据无效导致不能判离;

五、如果对方偶尔出轨,通过诉讼离婚的结果,可能是财产一人一半,因为取证;

六、婚前财产协议,可以约定财产,也可以约定婚后家务活分配;

七、两个人在一起,即使全世界都知道你俩是夫妻,而且有了孩子,但是没有登记领证,也不是夫妻关系;

八、婚前婚后的财产不要混同,记得有效隔离;

九、全职太太有风险,即使民法典有判例获得家务赔偿,但是,要经济独立;

十、只是签了离婚协议,不算离婚;

十一、无论什么动机离婚,假离婚往往最后都是真的离婚;

十二、婚姻存续期间内,有什么问题,找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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