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追星有风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追星”这一现象也跟着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资讯单一,无非贴贴海报、买卖专辑,现如今,私生饭、互撕、控评,甚至流量造假……盲目追星背后的法律风险,你可知晓?
如此追星,问题不小!
最近,南京的王女士被一篇帖子气“炸”了。原来,她有一个自己非常喜欢的偶像,然而她在上网时发现有人发布了一篇有关这位偶像的负面言论。越看越生气,本着为偶像维护形象的初心,她在贴吧上找了个“黑客”,有偿删帖。没想到,删帖心切的她遭遇连环诈骗,汇款共计8000元时才恍然大悟。最终,帖子非但没有被删除,自己也只能报警求助。
俗话说:“爱屋及乌”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可能的。但一旦超过了“度”,那就不值得提倡了。比如最近多次引发热议的“私生饭”问题,这些人是粉丝中较为极端、疯狂的群体,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跟踪、偷拍,甚至骚扰艺人的家属。
4月中旬,一条“私生饭”进入艺人住过的酒店房间进行拍照打卡的微博,就让人体会到啥叫“疯狂”。该“私生饭”不仅翻动了房间内留下的零食,在床上摆姿势自拍,还带走了艺人用过的口罩,并将照片发到社交媒体上炫耀。
粉丝控评
每当偶像流量明星有新作出炉,一定会看到粉丝占领评论高地,队形整齐、文案规整地对作品刷量控评,营造“好评如潮”的氛围。不久前,有网友曾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留言咨询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时,收到回复:“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建议提交证据材料,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早在2020年7月,国家网信办就进行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在平台应援打榜、刷量控评、大额消费等行为。
当然,比控评更严重的流量造假也是重点打击对象。2018年,“明星蔡徐坤一条微博转发量过亿”事件,曾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最终,其幕后推手被判5年。把流量当生意,难逃法律制裁!
“私生饭”问题
“私生饭”的定义,前文已经有解释,这种行为风险很多,最突出的是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其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私生饭”对明星车辆进行逼停、强行超车等行为,也涉嫌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风险不小!
喜欢一个人或一个偶像
就是看到所有的美好都会想起他
追星无罪
但不理智
终究会让自己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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