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把钱借给关系较为亲密的人时,可能因为信任和熟悉,没有签订借条。当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借款时,我们往往只能提供转款记录以证明这是一笔借贷关系。
然而,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如果借钱的一方能够提供其他经济往来的证明,那么法院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查明案件情况,会要求出借方继续举证。倘若出借方除了转款凭证,再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确实是借贷关系,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驳回出借方的诉讼请求。
这并不是说法律不公正,而是在法律面前,一切都需要依靠充分、确凿的证据来支撑。借贷关系的成立,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转账凭证来认定。
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是借款行为,千万不要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签订借款协议。一份规范、清晰的借款协议,不仅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能在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为您提供最有力的法律保障。
也许在借款的那一刻,您觉得签订协议会显得生分或者不信任对方。但从长远来看,这是一种对双方都负责的行为。它可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误解、纠纷,也能让友谊或者亲情在更加健康、稳定的基础上延续。
您听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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